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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工作要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4-16 09:23:32作者:来源: 访问量:
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管委会,管理区委员会,市政府各部门:

《2016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工作要点》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
 

 

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6年4月5日

 

 

2016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国土工作要点

 

2O16年是“十三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关于城镇化工作的部署要求,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以服务经济、服务民生为重点,以做强新城区、提升老城区,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,积极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新跨越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提升城乡规划水平,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,统筹安排城乡空间、规模、产业三大结构,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;注重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,突出产城融合发展,提高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,统筹规划、建设、管理三大环节,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;坚持以人为本,强化绿色发展、可持续发展理念,统筹生产、生活、生态三大布局,提高城市的宜居性;突出改革推动,激发城市发展活力,积极深化户籍、医疗、养老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,运用市场机制有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,统筹政府、社会、市民三大主体,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、人民生活质量、城市竞争力,建设和谐宜居、富有活力、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。

二、工作重点

(一)提升城乡规划水平,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。

一是完善规划体系,做到“有规可依”。全面完成总体规划的公示、报批工作;完成城市综合交通、市场、商业网点、消防等专项规划;完成工业园区(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及兴隆产业新城)控制性规划研究;完善东城控制性详细规划;启动城区地下管线规划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、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、棚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;完成汉十城际铁路枣阳站站前核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;督促各镇完成镇域总体规划修编评审报批工作;完成城市印象馆布展方案设计;完成总体城市设计;完成美丽乡村建设规划。(责任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建设局、各镇)

二是严格执行规划,做到“有规必依”。规范项目规划受理、审批程序,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、高效、优质服务。加强城市总体规划、专项规划、重点项目规划的公开、公示工作,增强规划的透明度,让社会各界更广泛地了解规划,更多地监督规划的执行。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,做到项目按照规划走,杜绝规划跟着项目变。(责任单位:市规划局)

三是强化规划执法,加强批后监管。明确管理职责,凡经规划许可的项目,一律由规划部门严格监管;城区违法建设一律由各办事处、开发区和社区(村)负责管控;所有违法项目全部由城管部门查处。要加大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行为“成本”,形成“不敢违”的高压态势。要严肃责任追究,对违法建设监管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吃拿卡要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办事处、开发区及社区(村)干部严肃问责。(责任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城管局、城区办事处、开发区)

四是理顺管理体制,加强镇村规划管理。加强对各镇、管理区规划管理指导,做好规划管理执法权委托下放工作。(责任单位:市规划局,配合单位:各镇、管理区)

(二)提升城乡建设水平,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。

1.实施项目带动,做强城市平台。科学论证,合理安排各类建设项目。突出民生项目、完善路网及配套项目、生态环境项目,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。今年计划投资3.21亿元,新开工桃园路、雨润北路等6条新城区道路,改造光武路、人民路等10条老城区道路,道路总长24.86公里;实施园区四路等3项排水配套工程,总长1.35公里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,必须按照政府下达年度建设计划、办理环评安评、发改部门立项、进行招投标程序、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基本程序,办齐各项要件后才能开工建设,杜绝以任何理由先开工再补办手续的工程。规范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管理,严厉打击围标、串标、虚假招标、借用资质等违规行为。对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的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、五大员到岗到位情况、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等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打分,对违规挂靠、出借资质、违法分包、转包等行为严肃查处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局、市规划局、市项目办、市国土局、市环保局、市行政审批局、城区办事处)

2.提升绿化总量和质量,做美城市环境。进一步加大“绿满枣阳”行动,力争投入资金3000万元左右,新增绿化面积40万平方米,实现造园、造林、造景三位一体综合推进。重点实施憨老香北侧游园、襄阳路与西环三路交汇处游园、金童路游园等3个游园建设工程,启动人民公园、沙河景观带建设;实施民族西路、西环三路北段、和谐路等一批道路绿化配套和改造提质工程;加大机关庭院绿化和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工作力度,深化城区“见缝植绿”工程,打造以点带面的精品绿化项目,全方面拓展城市绿化空间,增加中心城区绿化总量,提升城市绿化品位,创建全国园林城市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局、市规划局、市项目办、市国土局、市环保局、市行政审批局、城区办事处)

3.突出民生重点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。

一是加大供水保障力度。重点是做好三水厂取水管道铺设、东郊泵站与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对接工作,启动三水厂建设工程。新建供水管网5000米,改造老城区管网8500米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发改局、市规划局、城区办事处)

二是加大燃气管理力度。完成燃气专业规划修编,实施民族路、西环二路等9项总长11.2公里的天然气管网铺设工程,强化燃气企业资质管理,规范市场经营行为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、华润天然气公司,配合单位:市安监局、市质监局、市规划局、城区办事处)

三是加大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力度。全面实施城区地下管网普查工作,逐步推动城区地下管网规范化、数字化,有计划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“海绵城市”建设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管网权属单位、城区办事处)

四是加强污水治理工作。适时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,投资8100万元实施王湾污水处理厂至第二污水处理厂、中兴桥至书院桥、护城河截污工程,新建管网18800米,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面积,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,改善和保护沙河及下游的水体环境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发改局、城区办事处)

五是加强中心城区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、电子警察、路牌、交通标线等设施建设,改善城区交通秩序。(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城管局、市交通局)

六是加大城区环卫设施建设力度。新购置挂桶式垃圾车5台、钩臂式垃圾车6台、防火垃圾桶500个、不锈钢移动垃圾箱100个,提升背街小巷垃圾收运能力,新增道路洗扫车2台、15吨洒水车2台,添置人行道冲洗车1台,新建公厕、垃圾中转站4座,启动南城王湾、环城叶庄两个环卫停车场建设工作。(责任单位:市城管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城投公司、城区办事处)

七是鼓励、引导社会资金,按规划布局兴建一批农贸、建材等专业市场和停车场,疏堵结合化解占道经营难题。(责任单位:城区办事处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建设局)

八是加强民防工作。一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,坚持“应建必建、应收尽收”的原则,确保人防工程结建率和竣工率达到100%。严禁出现“应建未建、应收未收”等现象,各相关部门严格做好把关工作;参加省(市)“楚越”机动协同支援拉练活动;新增电声警报器2台,并依法组织警报试鸣,城区警报鸣响率、覆盖率达到100%。二是强化地震台检测和管理,及时解决台站运转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,确保枣阳测震台仪器正常运转和观测数据连续可靠;更新完善全市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;新增一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;新增2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。(责任单位:市民防办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建设局、市房管局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)

4.强化住房保障能力,加快棚户区改造。

一是推进公租房“以购代建”工作。2016年计划新增公租房600套,按照中央政策采取“以购代建”方式,出资购买符合条件的政府还建房、库存商品房,全面推行公租房筹集货币化。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,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,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。(责任单位:市房管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城投公司)

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,计划改造房屋2700户。(责任单位:市房管局、市棚改办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,配合单位:市国土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建设局、市城投公司)

三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。制定出台《枣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,建立全市房屋租赁信息发布平台,实行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免费服务;组建以房管所为主体的专业租赁公司,提供专业化租赁服务;收购一部分房源作为公共租赁房对外租赁。通过购买的方式,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通过适当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库存房,转为公共租赁房房源。(牵头单位:市房管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)

四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。2016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。严格执行“四类危改对象”的政策,严禁镇、村、组干部及其家属与民争利,严把危房等级认定、村组群众评议、村镇两级公示及部门联合验收、补助资金打卡到户等环节,确保把好事做实,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最急需的地方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房管局、市发改局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)

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,力争本年度消化商品房库存40万平方米。(责任单位:市房管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国土局)

六是强化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。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,理顺物业管理体制。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培训,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创建一批“和谐小区”、“示范小区”。按照“尊重历史、兼顾现实,分类处理、化解矛盾,打击违法、规范管理”的指导思想,化解一批信访矛盾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(责任单位:城区办事处、市房管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建设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国土局)

5.推进城市绿色发展,强化建筑市场管理。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,做好建筑节能。强化再生能源应用,出台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的强制性和激励性政策,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。通过示范引路、以点带面,加快推进我市低能耗建筑、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,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,创建一批省(市)优质工程、精品工程。积极推进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,力争创建一批省(市)诚信企业。大力实施劳务人员实名登记制管理制度,实现建筑业农民工“进场有登记、上岗有培训、出工有考勤、工资无拖欠”。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,持续抓好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、企业安全生产排查制及安全生产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大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控力度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建筑设计院、市安监局)

6.强化城乡统筹,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。

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。认真总结农村垃圾治理试点经验,鼓励引入PPP模式,指导各镇(办、区)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。按照垃圾治理专项规划,2016年全面铺开,2018年底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,收集率100%,集中处理率达90%以上。加快全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厂建设进度,确保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。(责任单位:市城管局,各镇、管理区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局、市农业局)

二是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。编制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,采取PPP模式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。吴店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,启动11个镇和两个管理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各镇、管理区,配合单位:市城投公司、市农发行)

三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力度。以美丽宜居村庄、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,每个镇重点培植两个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,年底建成4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农业局)

四是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。培训300名农村建筑工匠,村镇建筑工匠持证上岗,满足农村农民建房需要。明确各镇(管理区)政府作为本地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,要制订出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,规范农民建房审批流程。要从农村实际出发,立足保护耕地和自然生态环境,科学安排村民居住区、农业作业区及公共基础设施布局,通过规划引领、政策引导,有序规范农民建房行为。规划、建设部门要编制具有地区文化特色、满足农村生产生活需求的建筑设计标准图集,免费提供给农村村民建房选择和使用。(责任单位:市建设局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国土局)

(三)提升城市管理水平,实现城市共治共管、共建共享。

一是重点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为突破口,以治理脏乱差为着力点,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,着力解决好占道经营、马路市场、交通拥堵等现象;以“门前三包”管理为抓手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,努力构建共治共管的“大城管”格局;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,对重点路段实行半月一清洗,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。探索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运行机制,提高保洁水平。二是切实加强违法建设管控。按照《枣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》,充分发挥社区违建管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,强化城管、社区协调配合机制;切实加强巡查力度,发现违建苗头及时处置,坚持“打小打早”,把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,确保实现违建零增长的目标。三是着力构建全新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。修订完善《“门前三包”考核办法》,坚持日检查、周汇总、月考评制度,严格奖惩兑现,每月根据各门前三包单位得分情况进行排名、公示,年终根据每月排名情况汇总,计入实绩考核。同时,启动建制镇管理考评工作,每季度对各镇镇容镇貌、环境卫生、违法建设管控进行一次综合考评,实行和城区一样的排名、公示,促进城乡管理水平同步发展。四是积极推进城管信息化建设。启动“数字城管”建设,改造升级“城管信息指挥平台”,实现与公安110指挥平台、“平安城市”监控平台对接,实行资源共享,提升服务能力和执法效率。五是积极探索进一步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模式,形成覆盖全面、责任清晰、任务明确、处置迅速的城市管理执法体系。(责任单位:市城管局、各城区办事处,配合单位:市建设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政府法制办)

(四)坚持“保发展”与“保红线”并重,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。

一是积极开展增减挂钩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项试点工作。力争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000亩,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。二是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,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。三是提升耕地保护质效。开展城镇周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,坚持数量、质量、生态综合监管,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,坚守全市225万亩耕地红线和165万亩基本农田底线;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,全面完成新市、七方、琚湾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,启动南城、环城、平林、太平、王城、吴店9.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,完成七方、杨当、鹿头4万亩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工作,保障粮食生产能力,切实做到基本农田“数量不减、质量不降”。四是加快推进“两权”登记工作。2016年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、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、测绘工作,全年完成外业测量32万宗,为登记发证打好基础,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运行和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。五是强化矿产资源管理。出台《枣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规定》,提高准入门槛,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。夯实矿政管理基础业务工作,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,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规划,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,做好地灾预报预防和治理工作,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。六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。坚持严格执法、规范执法、“留痕执法”,深化部门联合办案,出台《枣阳市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》,不断强化法律、经济、行政和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,严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。做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,将违法用地比例控制在省、市规定范围之内。(责任单位:市国土局,各镇、办事处、管理区,配合单位:市规划局、市发改局、市农业局、市林业局、市环保局、市文体旅新局、市财政局)

三、坚持从严治党要求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

(一)严格依法依规管理,规范行政权力。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,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依法查处围标、串标、虚假招标行为,整顿建筑市场秩序,在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。

(二)加强城建干部队伍建设,提高依法行政能力。按照中央、省委改进作风建设的要求,大力弘扬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,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。加强制度建设,强化监督检查,实行跟踪问效、奖惩问责,确保改进作风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。

(三)加大问责力度,提高工作效率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,把城乡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,坚决纠正不作为、乱作为,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作为,加大追责问责力度,不断规范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行为,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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